刚工作那会儿,自己在外面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考虑到要节省开支,于是就想转租一个卧室,便在同城网发了出租的信息。既然是自己转租,那么主动权肯定是握在我的手上,于是最终找了一个姑娘一起合租。这姑娘长相中等,属于娇小型的,身高也就是一米五几,工作是销售房子的。这姑娘住进来第一天就喊我陪她去唱歌,目的是让我冒充她男友以使对她图谋不轨的客户断了念头,我去是去了,但是远没有放开,所以被她女同事戏弄不像个男友,当晚回去各回各屋,并无后戏。后来发线这姑娘并不是经常过来住,我也没当回事,偶尔还带她一起出去跟自己同事吃饭,有同事在得知我对她没意思后就主动向她表示了好感,那会儿这姑娘还征求我意见要不要与我同事联系,我都是说随便她。后来有次这姑娘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还要给我照相发给她朋友,那会儿我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了,因为我排斥照相,同时也没想让她给我介绍,便用被子把头蒙起来了,她便爬到我床上拉我被子做强行照相的姿态,最终我还是把她给赶回自己卧室了,当晚,隔着一堵墙,她给我发信息说我真的属于坐怀不乱。再后来,她一个朋友来当地耍,她便让我陪着一起去唱歌,考虑到我自己一个男的陪两个女的,于是我就喊了两个哥们儿来一起去唱歌,我就见证了我两个哥们儿对两个姑娘的大献殷勤,不过唱完歌后我两个哥们儿也并没有吃到肉,反正整晚我都是干坐着看他们玩而已。最后,这姑娘便基本上没回来住过了,于是等我有女朋友了之后我就让这个姑娘搬走了。现在想来,那会儿我机会是很大很大的,只是总担心如果跟这姑娘有过那么一次了,是不是就意味着要与她成为恋人,毕竟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只是偶尔会想那我当时干嘛非要找个异性合租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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