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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遭被解雇员工打伤,法院责令应作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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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遭被解雇员工打伤,法院责令应作工伤处理

吴先生是某公司厂长,2016年6月某天下班后,在工厂门口遭遇被公司解雇的员工鲁某等3人的殴打,致使其多处受伤。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吴先生和公司意见不一。

据调查,吴先生和鲁某平时并无往来,不存在私人恩怨。鲁某因被公司解雇心生不满,多次找公司主管、人事部门理论,要求恢复其职位。

事发当日,鲁某多次以打电话、发信息方式向吴先生提出希望能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因吴先生答复公司不能满足其要求,鲁某遂纠结其他两名男子意图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故发生了案涉暴力伤害。

2017年,吴先生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下简称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社保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其发生事故受到的伤害不符合相关条例,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吴先生对此不服,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先生为公司三厂厂长,其为公司管理人员,对于员工的解聘问题,属于其工作职责范畴。本案中,因吴先生答复其公司不能恢复其职位,继而引发鲁某怨恨,造成吴先生遭受案涉暴力伤害,故吴先生符合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他人暴力伤害的情形。最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社保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社保局重新对吴先生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处理。



点评:其实我很奇怪这个问题的关注点,并非暴力而是工伤,不过作为公司高管,在查明情况下对部分人员按规定解雇,这本来就应该是他的工作,因此受伤确实能算工伤,但是公司对厂长没有额外的补偿吗?人情冷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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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xiang 金币 +3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8-2-1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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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了,厂长辞人,转头又被公司这样对待,这厂长心里肯定想:真是日了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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