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光頭殺手 于 2010-9-8 00:40 发表 
不知道樓主看的懂中文嗎
关于“人身攻击”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定义,理论上也好像找不到一个界限。
但从众多事实依据来看,人身攻击应该是以舆论为导向,无法律效力,却多半带有明显的个人主观意愿,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文字或言论;此文字、言论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且内容词性为贬义、攻击性强;另从‘人身攻击’字面上我们可以理解,它又是与侮辱、谩骂区别开来的,它相对而言要文明得多,且从内容上技术含量相对也要高些。 这样我们应该可以给它下个定义:人身攻击即某人或某些人因主观意愿针对他人及身体以无差别文字、言论攻击。 什么是人身攻击? 其实这个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应该叫侵犯人身权。 每个人都有人身权,包括身份权和人格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而身份权包括了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 所谓人身攻击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法律上称之为侵犯名誉权,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赔礼道歉。(摘自
http://baike.baidu.com/view/585530.htm?fr=ala0_1_1)
脑残,通常也缩写为NC,指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类型,如同脑袋残疾一般.泛指做事火星,通常无可救药的人。(摘自
http://baike.baidu.com/view/1057247.htm?fr=ala0_1_1)
我就觉得这种见到“丁页”就扣分的行为非常匪夷所思,感到很惊奇了。可能是我文化程度不高,小学毕业,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吧?我没有人身攻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