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是真的要分两方面说。
一个是在幼儿园欺负人的孩子,父母缺乏管教,甚至对别人的意见视而不见,问题出在哪里?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孩子你不能让他退学,父母的监护人责任呢?谁来追责?也正是因为这个环境导致了后面这个事情的发生。被孩子欺负的其他孩子的家长能怎么维权?成本多少?时间几何?让自己的孩子还手打人吗?到底谁来保护老实人的权益?
再说这个医生的事情,他是委屈,但是他不能上门打人,还是幼童(不要美化成什么你不管教,社会帮你管教),这是妥妥的违法行为,他把一个有理的事情做成没理,那也只能怪他自己的冲动。
但是我觉得如果能有一个完善的制度来解决第一个问题,我相信基本不会出现第二种情况了,这不是那些法学教授们该考虑的吗?维权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