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交警开出浙江高速首张倒车“满分”罚单
4月1日是《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河南籍司机张某因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领到了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开出的浙江省首张倒车"满分"罚单:罚款200元,记12分并需重新学习,理论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4月1日上午9时许,高速交警宁波支队民警在杭甬高速公路129K处(宁波绕城、杭甬高速互通区)巡逻时,发现一辆河南牌照的轿车在车道内倒车。民警当即制止了司机的倒车行为,并对司机张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开出满分通知书后扣留了张某的驾驶证。
据高速交警宁波支队直属大队浦岷介绍,这是新《规定》实施后,浙江省首张倒车"满分"罚单。公安部出台的新《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以及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违法行为将由原来的记6分提高为一次性记满12分。
原本想想罚200元记6分还能承受,没想到新《规定》出台,自己第一个撞上了‘枪口’,一下子就被记满了12分。领到这张大额罚单后,张某懊悔不已。
张某原来计划和家人一起到普陀山旅游,进入浙江后,由于对路况不熟悉,到了事发地才知道路线有误,情急之下就原地倒车,没想到刚好被高速交警逮住。根据《规定》,张某必须到其驾驶证核发地河南南阳交警支队学习并通过驾驶资格理论考试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据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介绍,此次修改中的重点,就是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而对于部分当事人主观过错小的违法行为,则相应降低了记分分值。
新《规定》新增了"在高速公路或许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扣6分的处罚标准。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违法行为,因为受天气、能见度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则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了不记分。